2015 - 2016年度
# 16
2016年1月30日
  青年慈父鮑思高     宗三 譚德光



適逢1月31日,是聖若望鮑思高的瞻禮,使我想起這位於1815年在意大利北部都靈市出生的鮑神父,他特別關注青少年的成長,四出尋找地方讓被遺棄的青年相聚、祈禱、學習和遊玩;並牧養青年人的信仰生活。

他的一生便是要貢獻給他深愛的青少年,致力於有益於處身險境中的青少年,引人歸向天主,他覺得與青年人在一起,他的生命才有意義。

他於1859年創立專為照顧青年的男修會-「慈幼會」, 1872年創立女修會-「母佑會」,1875年創立關懷青年的信友團體-「協進會」。這些團體以「宗教、理智、仁愛」為宗旨,在青年中實踐鮑思高神父的「預防教育法」。

「預防教育法」-是在於使學生認識學校的規則和章程,然後留神看守,務使學生常在校長或老師們謹慎的照顧之下。校長和老師們猶如慈父與他們談話,不論在任何場合都能作他們的嚮導,忠告他們,和善地糾正他們的過失,換句話說便是把學生放在不能犯過的境界裡。

這方法完全建於理智、宗教、和仁愛的基礎上;所以它排除一切嚴罰,就算輕罰也設法避免。它有下列可取之處:

一、 學生預先受到忠告就不會因了犯規而灰心,也不會因受到了責備、警誡、和處罰而生氣,因為常有一個友愛的和預防的忠告給他理喻。這樣,學生便認識懲罰的必要,而自願受罰。

二、 青年的浮躁,使他一時忘掉所定的處分,所以屢次犯規而應受懲罰。他絲毫也沒有對它注意。若有一個友愛的聲音提醒他,他一定不會犯那錯誤。

三、 預防教育法使學生成為朋友,使他看老師如同一位恩人。這個恩人忠告他,願他成為一個善人,使他避免難過、受罰和丟臉的事。

這教育法的實施是依據聖保祿的話:「愛是含忍的,愛是慈祥的……凡事包容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」(格前13:4-7)

總括而言,預防教育法的根本就是「愛」。以理由說服、以宗教信仰薰陶、與及以真誠的愛打動學生的心。亦應經常提醒學生「天主見我」,令他們不致做出違背良心的事。

鮑思高神父於1888年1月31日去世,教宗庇護十一世於1934年冊封他為聖人,他在逝世一百週年時,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宣稱他是「青少年的慈父和導師」。

聖若望鮑思高座右銘:

予我靈,取其餘 (創14:21)

Give me Souls,
take away the rest.

Da mihi animas,
caetera tolle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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