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 - 2018年度
# 15
2018年01月27日
   愛的抉擇     宗二 Cary Ng

早陣子,朋友問「基本抉擇」的問題,令我重溫這倫理課題。人的基本自由要面對最終的兩個選擇:天主或自己。作為一個教友,自然而然、理所當然的回應便是「當然選天主」。但當細想自身的生活及社會環境,便反問真的那麼容易事事尋求天主?說來很容易,但要實行時,卻要有很大的決心捨棄自己。

從今天的社會文化上,以快、金錢、消費主意等數之不盡的物質生活要素為抉擇主因。傳統文化觀念被打破,以往的金科玉律,現在被視為守舊或帶有歧視意味,這也影響了抉擇。曾經在公共交通工具上,聽到一位乘客在通電話時,從電話筒另一方得知有位工友要報工傷時,便立刻且平淡地向對方說「炒左佢」,掛線後便繼續安然地看報紙。那刻,我感到一頭霧水:「報工傷」和「炒左佢」中間是什麼關係?懷疑自己聽錯。後來有人跟我說,這是很平常的。

近日,清潔工的薪酬待遇也鬧得熱烘烘的,引起各界社會關注。這只是冰山一角,有很多低下階層,感冒發燒病倒了也不能請假,有些只能在洗手間內吃飯等等。有很多絕對不公義的事在所謂文明及講求人權的時代發生,不禁嘆息為何有這樣的公司,有這樣的管理人員。雖然知道他們抉擇了以自己為基本對象,但所關心的是為何在這樣的條件下有這樣的抉擇。

教宗方濟各在《The Joy of Mercy》一書內,引用列王紀上21章「葡萄園的風波」指出:當人享有權力地位,變得霸道和自私,便成了腐敗及死亡的工具。活於誘惑充斥的社會裡,要保持心、眼、耳清明,逆水行舟而選擇天主,在不公義內追求公義,只有祈禱,靠愛我們的天主加強信、望、愛。明白自己的選擇不是要認同人,更不是要被認同,這抉擇是因為天主的愛。生活迫人,摧殘心志,只有天主卻一直保守人靈,賜予平安與喜樂。當在病假中或在潔淨的地方用膳時,請也為不能享有這基本權利的人祈禱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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