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參與了一個退省,在退省中神師建議我以「蕩子的比喻」(路 15:11-24)作默觀祈禱,感受天主對自己無條件的慈愛。
在祈禱前,我想起另一位神父對這篇聖經的見解。他從聖經的文本出發,認為幼子在遠處時未有悔過,側重點在於「作台詞」:「父親!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。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。」(路15:18-19)顯現易見,幼子「作台詞」的目的在於重獲父親的財產。
離得遠遠時,父親「就看見了他,動了憐憫的心,跑上前去,撲到他的脖子上,熱情地親吻他」(路 15:20)。父親的行動是多麼的感人,但是兒子此時只向父親說出早已預備好的「台詞」:「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!」(路15:21)值得留意的是,不論原文希臘文或翻譯文思高中文版本的聖經中,兒子的兩段台詞:路15:18-19及路15:21是一模一樣的,這正正表達出幼子對父親所說的是他在遠處時早已預備的台詞。
不過路15:21記載的比路15:18-19少了一句「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!」(路15:19b)。仁慈的父親以他向僕人的命令中止了幼子的台詞:「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給他腳上穿上鞋……」(路 15:22-24)。至於如何中止?聖經作者留待讀者默想。
在此默觀的經驗中,我想像自己是幼子,面對父親時我是如何被愛。當我經驗自己說出這段台詞時,父親竟突然把溫柔的手放在口上,慈愛地中斷了自己的發言,然後他把我抱入懷中。這種被愛的感覺,使人忘記所有台詞、所有仇恨、所有隔膜,「赤裸裸」倚靠在父親的肩上。
靈修的基礎在於與天主的關係中。蕩子回頭的故事也是一樣。長子及幼子均有一個共通點:他們均不承認自己就是父親深愛的兒子,而把自己自貶身份,成為父親的傭工。這也是為何父親阻止幼子繼續「背台詞」的原因,因為「傭工」與「兒子」這兩個身份在這比喻中是相對的。「傭工」著重的,是父親的命令;「兒子」著重的,卻是與父親的關係,這就是靈修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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