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3日
(星期 一 )
常年期第三週
撒慕爾紀下 5:1-7,10
聖詠 89[88]:20,21-22,25-26
馬爾谷福音 3:2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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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實在告訴你們:
  世人的一切罪惡,
  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;
  但誰若褻瀆了聖神,
  永遠不得赦免,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。
(谷3:28-29)

主耶穌所指的「永遠不得赦免」,不是因為赦罪的權力受到限制。天主是愛,祂「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,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而獲救」(若3:17)。可惜犯罪的人,誓要閉上眼睛不看真理,遂缺少了罪赦的痛悔條件。然而,天主樂於寬恕所有得罪祂的人,主耶穌說:「那信從他的,不受審判……」(若3:18-19)。

罪惡不僅是個人的錯誤,也不單止造成個人的傷害,罪惡使人與天主疏遠,更能使人與天主斷絕關係。罪是受造物抗命的行為,反對那位創造並維持人生命的天主,儼如一種自殺的行為。可是,富於慈悲,緩於發怒,樂於寬恕的天主,絕不願我們與祂的愛隔絕。就讓我們撫心自問:「那麼,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?」(羅8:35)。但願我們都能靠著那愛我們的主,悔改更新,回歸天父的懷抱。



天主,我的祭獻是這痛悔的精神,天主,你不輕看痛悔和謙卑的赤心(詠51:19)。願上主你的慈愛被歌頌!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您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基督徒的共融努力
能促進世界人民之間的和好與和平。

註解

福傳意向
願基督徒知道
如何以尊敬和仁愛來歡迎移民,
並認出在他們內天主的肖像。
註解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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