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6日
(星期 五 )
常年期第十週
列王紀上 19:9,11-16
聖詠 27[26]:7-8,8-9,13-14
瑪竇福音 5:27-32
怎樣利用《和平》祈禱?
《和平》首頁
本月份《和平》目錄
訂閱《和平》
 

耶穌沒有具體描述,只暗示地獄的恐怖;地獄中的苦遠比肢體殘缺沉痛。祂說:如果眼或手使人犯罪,那麼,寧願沒有眼,沒有手,比帶著它們落地獄好。

耶穌一再重申地獄的可怕。使人落地獄的是罪。人如果犯大罪而不悔改,結果就要落地獄受苦。猶太人是一個重視法律的民族,罪與罰都在他們的法律中寫明。在他們的傳統,法律代表天主,守法是愛天主最實際的表現;申命紀第六章清楚記載了。但隨後,法律漸漸地成為猶太人將罪行合法化的工具,發展出休妻、再娶等從前視為犯法的行為。

在福音中,耶穌重申:法律不是方便人去犯罪,而是讓人去愛主愛人;即使沒有明文禁止,思想上的貪慾,也犯了誡條。耶穌說:「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」,其意思就在於此。


你向來就是我唯一的救援;
救我的天主,不要棄我不管。
( 詠27:9 )



主,求你光照我們的心,教我們循規蹈矩,全是出於愛主愛人的人心。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您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基督徒家庭
能親切地迎接每位新生兒的到來,
並以慈愛陪伴需要照顧和協助的
病人及老人。

註解

福傳意向
願神職人員與平信徒
能認為宗教交談和福音本土化
是促進福傳的一種日常服務。

註解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© Copyright Shalom 2006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