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0日
(星期 六 )
常年期第二十八週
羅馬書 4:13,16-18
聖詠 105[104]:6-7,8-9,42-43
路加福音 12:8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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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福音只有短短五節,論點十分清晰。其中第十節的經文,引人入勝:「凡出言干犯人子的,尚可獲得赦免;但是,褻瀆聖神的人,決不能獲得赦免」。三位一體的天主,人子的地位不如聖神嗎?

個人直覺的解釋很簡單:耶穌自稱人子,啟示了祂對自己身分的認知,隱約透露了祂與聖父之間的特殊關係。祂再不只是人們心目中的師傅、智者、聖者或先知,而是「一位相似人子者」(達7:13)的默西亞。這樣,耶穌所說的便是謙虛話:「你干犯我,可獲得赦免」,遂與下一句的:「褻瀆聖神的人,決不能獲得赦免」,互不衝突。

當然,我們不能褻瀆聖神,但也絕不能干犯人子(耶穌)。這是不難領會的。

一般聖經注解認為冒犯聖神的人是明知故犯者,立意閉著眼睛不看真理,頑固地拒絕接受基督的訊息;更把顯然是好的作為說成是惡魔的作為。回顧歷史,錯過了人子(耶穌)的召叫,沒因而悔改的人,還有機會在聖神降臨(五旬節)之後歸依,成為基督徒。



主,求祢把聖神注入我們的心,使我們能堅定不移地向天國邁進。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屬於少數族群的基督徒
能有力量和勇氣,
活出他們的信仰,
並堅毅地為信仰作見證。

註解

福傳意向
願普世傳教節成為合宜的時機,
在每個領洗者內心燃起
日益增長的福傳意識。

註解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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