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1日
(星期 四 )
將臨期第二週
依撒意亞先知書 41:13-20
聖詠 145[144]:1,9,10-11,12-13
瑪竇福音 11:1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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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樣利用《和平》祈禱?
 

每當要用言詞來表達我們同天主的關係,就必要也只能用上人的言語。所以,我們必須小心,免因用詞不當而產生誤會。當我們說天主跟一個人或一個團體訂立盟約時,我們必須明瞭自己在說甚麼。在五、六十年代,當聖經學者開始說天主與人立約時,便惹來質疑:天主怎可能跟祂的受造物「簽署」條約?簽約雙方並不平等!天主至高無上,豈能受任何約束。然而事實正是這樣!今天的依撒意亞先知書如果不是最先,也是其中一處最先稱天主為「救主」的經文。按當時以色列文化背景,「救主」常是「被救者」的近親,前者背負著要拯救後者的義務和責任。在今天的經文中,這位救主對以色列清楚明確地說了:「不要害怕,有我協助你」。

天主不能不愛,不能不忠信;絕對可靠的天主必負起責任,履行承諾。在拯救以色列出離埃及的奴役時,天主和以色列訂定盟約,而我們也是這盟約的受益人。天主實現祂的許諾,使我們與祂有了清晰的關係:耶穌是我們的長兄。「救主」的意思,現在為我們就更顯明了。



天主請來助我,上主請速來救我!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教會能藉使徒工作與傳教活動,
勇敢地倡導生命的文化。

註解

福傳意向
願基督徒能透過手足之情,
顯示出誕生在白冷的嬰孩
正是照亮世界的希望。

註解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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