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0日
(星期 二 )
常年期第三十二週
聖良一世(教宗、聖師)
智慧篇 2:23-3:9
聖詠 34[33]:2-3,16-17,18-19
路加福音 17: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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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樣利用《和平》祈禱?
 

一位弟兄在主日上教堂的途中丟了心愛的手機,遂抱怨天主說:「我可是來參與彌撒的,你都不保護我?」類似的邏輯也常為很多人借用:我來主日彌撒,是「為天主做事」,天主理當保護我平安順利。

這樣的想法,正是今天的福音要糾正的。人在天主前所作的一切,哪怕是再大的善功,都是在為自己;天主不缺少也不需要這些。所以,人不能把祈禱善功當作與天主交換的籌碼。祈禱是人自身的需要和責任,是回應天主邀請的一種基本方式,在做「應做之事」,不應以此與天主討價還價。

平日的生活習慣,易於讓人用直觀的「利益」得失,來衡量天主對我們的關愛,所以挫折、災難、疾病、死亡等,常被視為天主不保護,甚至還有點兒「恩將仇報」的感覺。這種認識阻止人從全局和存在性的角度來看天人關係。針對此一誤解,智慧篇明確地告訴我們,天主有時允許考驗臨於他的人民身上,是想他們在錘煉中成長,並將終極希望投向永生。



主耶穌,請以祢的智慧光照我的生活。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所有人,
尤其是在政治界和經濟界負責的人,
致力於保護和關懷所有受造物。

福傳意向
願各宗教的信徒能以身作則
並以友愛的對話,
見證天主的名號為人類帶來和平。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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