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 4 日
(星期 日 )
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
申命紀 6:2-6
聖詠 18[17]:2-4,47,51
希伯來書 7:23-28
馬爾谷福音 12:28-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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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先知歐瑟亞曾指猶太人捨本逐末,並給他們重申天主喜歡仁愛勝過祭獻,喜歡人認識祂,勝過全燔祭(歐6:6);提醒他們該置仁愛及愛天主於祭祀之上。然而,猶太人沒好好受教,到了耶穌的時代,經師更把本為導人行善避惡的法律,變作更多擾人的規條。耶穌不僅直接挑戰祭獻、司祭等僵化的制度,更本於愛把梅瑟法律詮釋出更豐富圓滿的意義,釋除無謂的規條枷鎖。基督本身是以誓言所立的永恆大司祭,祂以言以行徹底地活出愛的典範,祂成全的正是愛的法律。所以當一位經師向耶穌討教,問祂在一切誡命中,哪一條是最重要的誡命時,耶穌簡潔地歸納最大的誡命為愛主愛人,且兩者相輔相成,教人力行仁愛,去回應天國的請柬。

不妨繼續撫心自問,究竟在世上,我最愛哪些人?是我的家人、朋友、工作夥伴,近鄰或弱勢的弟兄姊妹嗎?但願當我們如實地把次序排列,我們不會發覺天主列於物質、享樂、金錢、權力等等之後。



主,請固守我們的心,使我們能抵抗世俗誘惑,使我們對祢的愛與日俱增,並能全心全意地以愛還愛,將祢的國拓展。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主教、司鐸與所有福音服務者
能勇敢並忠誠地
為被釘十字架並復活的主耶穌作見證。
註解:和平之聲

福傳意向
願旅途中的教會以其服務
成為照亮萬國的光。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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