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30日
( 一 )
聖誕慶期第六日
若望一書 2:12-17
聖詠 96[95]:7-8,8-9,10
路加福音 2:36-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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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在福音開首的第一、二章,描述耶穌的家人:若瑟和瑪利亞,是守法的人。他們遵守民法,也遵守天主透過梅瑟所頒布的宗教法律。

福音對耶穌兒時的記錄,也可視作耶穌本人的事。於是,耶穌也是個守法的人。祂遵守了民法,也遵守了宗教法律。若祂偶爾看似不守安息日,無非是要重整事情的重要性。法律的存在無非是為著一個團體或一個社會的益處。追求實現這個益處,有時需要看遠一點,要看法律背後的精神,以滿全立法的目的,而非單看法律的字面意。社會無須害怕基督徒,正如基督徒無須害怕生活在一個由公義的人,在擬定的法律架構下,公義地管治的社會。



主耶穌,祢派遣我們做地上的鹽,世界的光。求祢俯允我們的祈禱:讓我們的信仰幫助我們做良好的公民,與所有分享同一人性尊嚴的人,情同手足。

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各國都能做出必要的決策,
優先為年幼者,尤其是
受苦的年幼者創造未來。

註解:和平之聲
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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