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6日
( 五 )
常年期十六週
聖若亞敬及聖亞納(聖母雙親)
出谷紀 20:1-17
聖詠 19[18]:8,9,10,11
瑪竇福音 13:18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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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很自然會認為「誡命」是一種由權威發出的命令,是一些我們必須遵守的「法律」,若然不遵守,便要承擔後果。至少我們有時會用希臘文原文Decalogue所謂的「十個字」,來指天主所頒發的「十誡」。「十個字」包含的意義比「十誡」更廣,所以,可能比「誡命」對我們的挑戰性更大。

天主的話(字),包含多重不同的意義:啟示、許諾、召叫、邀請、引領,當然還包括命令。天主的話是為給以色列啟示他們可如何真誠地活出與祂訂定的盟約。而根本上,天主的話就是許諾:天主給以色列,也給我們承諾,賴祂的啟示帶領,他們(我們)可以在生活中履行這盟約的關係:「我要做你們的天主,你們要做我的人民」。天主不會命令我們做我們不能做的事,祂的許諾給我們傳遞活出祂的命令所需要的恩寵。遵守誡命,就是真心誠意地回應天主的恩佑:回應祂的召叫和邀請,做聖善的子民。



慈愛的天父,在所有祢扶助我們度忠信聖善生活的啟示當中,求祢教我們時常都能仔細留心祢在堅強我們,引導我們的智慧。

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司法執行者公正行事,
使橫行世界的不正義
無法決定一切。

註解:和平之聲
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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