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7日
( 二 )
常年期第五週
創世紀 1:20-2:4
聖詠 8:4-5,6-7,8-9
馬爾谷福音 7: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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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人的法律是從梅瑟在西乃山上領受的天主十誡開始,是他們與天主的約定,也讓他們成為天主特選的民族。在今天的福音,耶穌和法利塞人就法律的問題發生爭執。雙方持不同立場,表達了自己對法律的看法。法利塞人是當時猶太法律的守護者,也有詮釋法律的權威。他們按字面意思解釋和遵守法律,也這樣約束他們的人民,導致基本的孝道也變得充滿利益關係。耶穌直接且嚴厲地指責了這種本末倒置的觀念和虛假。祂指出:遵守天主的誡命應當是發自內心的善,而非只是表面的動作。誡命是幫助人全心歸向上主,而不是自我正義的表達,更不應成為人們生活的枷鎖。

耶穌說:「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」(瑪5:17)。身為耶穌的門徒,我們也應當是天主的誡命的成全者。



主耶穌,求祢賞賜我們恩寵,使我們藉著遵守天主的誡命,成為更愛天主,更愛世人的人。

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堂區以聖體聖事為核心,
逐漸成為一個信仰、
友愛的團體,
並接納最有需要的人。

註解:和平之聲
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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