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7日
(星期 四 )
復活期第二週
宗徒大事錄 5:27-33
聖詠 34[33]:2,9,17-18,19-20
若望福音 3:31-36
怎樣利用《和平》祈禱?
《和平》首頁
本月份《和平》目錄
訂閱《和平》
 

耶穌的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核心。我們當然相信基督已經復活了,但單靠口說「相信」是不夠的,我們要為耶穌的復活作證。

伯多祿和宗徒們在五旬節那天,充滿了聖神,遂能到處宣講,為耶穌基督的事作見證。我們都領受了聖洗聖事和堅振聖事,我們都充滿了聖神,故應效法宗徒們,為信仰作證。

作證並不單指用言語,行為亦是非常重要。雅各伯曾經說過:沒有行為的信德是死的(雅2:14-26)。表面上,宗徒是用說話作證。但仔細看來,他們無懼公議會的恐嚇,敢於向百姓講述耶穌的事,甚至在公議會前答辯;就是這勇敢的行為,在見證他們所講的,見證基督的復活。

我們身處的環境,大都享有宗教自由,無需面對公議會的威脅。但我們為耶穌作證的膽量和熱誠,實在令人慚愧。其實作證不必刻意去做,只要我們真心信從天主,愛慕讚美、欽崇、事奉祂,我們的說話和行為自然便在表彰祂,作證的效用便得以成全。



復活的主基督,求你派遣聖神降臨我們身上,使我們無論在言語或行為上,都能活出真正基督徒的精神!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您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每個國家都能尊重婦女的個人、
社會及政治權利。

註解

福傳意向
願大陸教會能以全然的自由
沉著平靜地完成福傳使命。

註解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© Copyright Shalom 2006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