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日
( 三 )
四旬期第四週
依撒意亞先知書 49:8-15
聖詠 145[144]:8-9,13-14,17-18
若望福音 5:17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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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主耶穌講的訊息,清楚表明祂的真正身分︰祂有「行審判的權柄」,所有人的命運,都操在祂手中;祂又是「生命之源」,使一切「出死入生」。

同一個人怎可能行審判又賜生命呢?兩者兼容嗎?的確,兩者協調,互相兼容!

耶穌是唯一正義的判官,祂來不是要判人死罪,而是透過死在十字架上,使人獲得生命。不是主帶給人永死或永罰,而是由人自抉。人可以運用自由,去選擇死亡,離開主的道路,違反主的誡命。但主不希望任何人喪亡,祂只希望人得到生命,所以,祂不停地吸引人歸向祂,並恩賜生命,因為祂是生命之源。

我們千萬不要對主失去希望和信心,因為無論我們的處境如何,無論怎樣惡劣,怎樣坎坷,主耶穌只希望我們能活到永遠,享受永生。



主,請讓我明白,祢的審判無非是要人永遠活在祢的愛中。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政府能提倡保護受造物,
並公平分配自然資源。
註解:和平之聲

福傳意向
願復活的主以希望
充滿受痛苦和疾病折磨者的心。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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